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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

2017年12月07日 09:45:26 来源:微信公众号sxxzsyzx 访问量:203 作者:新媒体中心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使“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观念深入人心,我校于12月4日组织师生隆重集会,举行升旗仪式,开展第4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上午十时许,全体学生在主楼前隆重举行了升旗仪式,本次仪式由高290班主持。仪式上,290班学生代表吴洁作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旗下的演讲,向同学们发出倡议:一要认真学习宪法及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二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后行;三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理性的守法公民。

      忻州实验中学团委书记张利军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他结合身边案例强调,作为一名中学生,首先要心存敬畏,遵纪守法,使法律成为内心真正的信仰,使法制观念深植于内心。
      我校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让学生自觉养成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习惯,以更好的发展自身、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回报社会,做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


小贴士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国旗下的演讲

《增强宪法意识  弘扬宪法精神》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是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的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在全民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浪潮中,作为学生,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宪法,崇尚宪法,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为此,我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从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

第三,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让守法成为我们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能将“法”根植于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高290班团支部宣

2017年12月4日



责编:肖庚  | 作者:闫枫 

摄影:路平  |编辑:闫枫  李春颖


编辑:张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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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卿(2017/12/8 8: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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