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及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落实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内部明电「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初中部实际,特对当前及今后校园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望相关部门和人员遵照执行。
1、各年级、各班级经常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诸如乘车安全、饮食安全、行为安全、生活安全、出入安全、交往安全以及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2、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经常进行不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学生宿舍、教室存放、藏匿刀具、利器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器械和工具。
3、严厉打击和惩罚打架、抽烟、传播(看)不健康视频(书籍、电子书)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存在潜在不安全因素的行为。
4、严格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务必由家长本人或者家长委托人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方可请假离校。
5、严格执行跑校生不上早晚自习的规定。(如家长有需求必须保证有专人接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
6、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教室用电器插座、饮水机、投影机要专人负责管理,离人后一定要切断电源;坚决禁止在教室和宿舍的插座、灯口充电、接电源;坚决杜绝学生使用电热宝、电热毯等取暖设施;宿舍管理员要正确使用用电器,坚决杜绝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各办公室、教研组的电暖气、饮水机离人后一定要切断电源。
7、教育学生不在宿舍使用打火机、火柴等引火器材;坚决杜绝使用酒精炉等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的火源。
8、各班主任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按照规定通道上下的要求,杜绝推攘、拥挤行为;坚决杜绝下课后猛跑下楼梯的坏习惯;坚决杜绝打饭、买东西插队现象的发生。
9、教室内严禁学生互相追逐打闹、严禁门里门外打闹,严禁搬动(挪动)较重器材,严禁使用器械(凳子)在教室玩耍、嬉戏。
10、严禁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1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延长时间留学生在教室或者办公室教育、谈话或者辅导。
12、教育学生不买、不吃过期、劣质食品,不吃、不买影响身体健康的小食品。
13、政教处、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经常检查学生床板是否有损坏;管理员认真检查学生午休、晚睡到位情况,坚决不得出现漏查现象;坚决杜绝学生在一张床上睡觉和在床上跳跃、踩踏等行为。
14、各班级做好停电突发事件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停电后起哄、不点蜡烛、玩蜡烛、出教室观望的行为。
15、各班主任重点加强有心理问题、性格孤避、长期受老师学生歧视、受强者欺凌的学生疏导、了解和教育,避免这些学生的极端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故。
16、各值日干部在值日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加强巡查和管理力度,解决和处理突发事件。
17、政教处、年级组要加强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检查、教育、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不安全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18、落实安全工作实行问责制。因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干部的责任,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到免职或者解聘。
忻州实验中学初中部
20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