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安全月”制度,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6月为“全国安全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全民性安全宣传教育。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生产,防范地质灾害】。
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我们拥有足以撼动天地的智慧和能力,但同时也极其渺小脆弱,血肉之躯不堪一击,简单的磕碰也许就会对生命之花造成致命的摧残。但令人叹惋的是,近年来我国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
2019年11月14日凌晨,在山西省沁源县汾屯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突然撞向还在路上晨练的900多名初中生,造成21人死亡,18人受伤;2021年6月10日,山西省代县大红才铁矿发生透水事故,官方通报本次事件已导致13人死亡;2021年6月3日,湖北十堰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已导致25人死亡……诸如此类的事件数不胜数。
同学们,我们为这些惨痛的后果而感到痛心的同时,更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牢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理念,时刻谨记一件事——安全生产重于天。也许会有同学认为,种种安全事故离我们非常遥远,其实不然,安全问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树立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必然要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加强平日对突发问题应对措施的训练。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体育课中一名同学因疏忽而受伤的紧急状况,如果是轻微擦伤、流鼻血等情况,可由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陪同至医务室进行简单处理;如果是较为严重的受伤,如昏迷、不明原因的肢体损伤等,应立即联系校医至现场诊断,判断是否需要送去医院。
有时对我们造成伤害的不光是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人祸,在一系列突发的灾害面前,生命同样脆弱。
而这就需要我们平日注重安全意识的培养。
如遇大风、雷暴等极端自然天气时,不在高楼下走动,尽可能减少外出次数;假期出游时应做到远离危险区域,不在野外水库、湖泊等地游泳,谨防溺水;平时上下学要格外注重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乘坐三无车辆,确保人身安全。要想灵活、正确地应对以上诸多状况,我们就必须要严格遵守校园安全制度、交通规则,积极参与学校所举办的针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做到遇事冷静不慌乱。
“责任高于一切,成就源于付出”。
6月16日是我国的安全宣传咨询日。作为学校,应积极开展有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灾害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对于突发灾害的敏感度和防范意识;作为学生,如果我们要想在突发灾害中保护自身的安全,就必须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如参观网上安全展览和参加“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等。
所有理论都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长青。
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霞,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天。关注安全生产,让对生命的敬畏在我们心中永远长存!
通过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师生更加关注灾害防治,树立起“安全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的思想,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实验中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责编:肖庚
摄影:王文军、丁晓斐
编辑:闫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