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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实验中学校2026年初一年级招生面审通知

2026年08月09日 15:27:51 来源:微信公众号sxxzsyzx 访问量:84 作者:忻州实验中学
2026年初一年级招生面审通知
忻州实验中学校



原图1.jpg

忻州实验中学网讯: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忻府教体字〔2026〕4号《忻州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及时对市教育局招生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携带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保证面审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面审安排



01

1.关注忻州实验中学公众号,扫码在线填写新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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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在线填写新生信息

2.扫码下载打印《忻州实验中学2026年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报名证件信息正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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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打印,面审时携带

注意:面审8月10日开始

两码内容请务必在面审前完成,谢谢!

3.面审日期和时间,将通过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到学校面审,过期不候。面审时需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同时到校办理。

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注意事项



02

1.面审入校时,需出示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和小学毕业证,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校园。

2.材料复印规范

①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复印证件首页、子女信息页、父母双方信息页。

②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含证书编号页、登记产权人及房屋详细住址页面。

③购房合同:复印住建部门备案盖章首页、房屋基本信息页、开发商盖章与买受人签字页面。

④复印件每页均须监护人签字。

3.时间学位要求:

自2025年7月11日起,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内同一套房产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一个小学学位,三年内一个初中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025年7月11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如学位已被占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因学校暑期有维修任务,为确保安全,面审时,要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只允许一名监护人陪孩子进入校园。入校时请自觉排队,统一从西面门房进入。进入校园后沿西边马路(沿途设指示标志)进入。办理完面审相关手续,即可离校,不得在校园逗留,更不得在校园内抽烟,攀折花果、树木。

5.审核单号是学生分班考试和领取原件时的凭证,请家长妥善保存。




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03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长征街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下同),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小学毕业证》

(4)《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5)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6)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小学毕业证》

(4)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5)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6)《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7)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小学毕业证》

(4)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社保及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5)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6)《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7)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

(3)《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

(5)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提供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2.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4.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由所在村委(居委会)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5.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实验中学初一学生面审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交全款票据原件及复印

(4)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

(5)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红底)照2张


忻州实验中学校

2026年8月9日


附件: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租房、户籍情况的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

(一)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入学报名时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四)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五)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且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二、租房问题

涉及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可提供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三、户籍问题

(一)居民房产在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的小区,因户籍只能落户在房产所属非城区派出所,其户籍按照忻州城区户籍对待;忻府区非城区派出所户籍,按照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对待。

(二)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 日。

(三)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四)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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