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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实验中学开展2016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6年12月08日 15:52:06 访问量:532 作者:闫枫

2016年是我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使“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观念深入人心,我校于12月5日组织师生隆重集会,举行升旗仪式,开展第3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于上午十时许在主楼前集会进行,由轮值升旗班学生主持人做《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旗下的演讲。升旗仪式上,高中部团委书记张利军发表讲话,指出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张书记结合身边案例强调,作为一名中学生,首先要心存敬畏,遵纪守法,使法律成为内心真正的信仰,使法制观念深植于内心。

我校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让学生自觉养成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习惯,以更好的发展自身、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回报社会,做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

小贴士: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


国旗下的演讲《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师生整齐列队聆听演讲

团委书记张利军阐释宪法精神


编辑:张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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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卿(2016/12/9 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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